太阳集团2138网址2014年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2014-04-21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为更好地做好本年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录取办法通知如下:

  • 分数线

初试分数达到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报考学科门类或专业

英语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建筑学[0813]、城乡规划学[0833]

55

60

60

 

二、录取办法

我院将严格执行学校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原则,根据录取时下达的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本年度学校给我院下达的招生计划6人(包括硕博连读、招生资格审核制及普通招考数);具有招生资格导师共6人。招生导师应严格执行本年度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2.博士生的招生录取应充分发挥导师的自主权。导师用同一标准考察考生的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在初试和复试都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录取名单时充分尊重导师的意见,同时,导师和学院对上线未录取考生的质询应做出说明。

3.上线考生可在本学院同一学科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调剂录取的基本程序: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原报考导师和拟接收导师签字同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签署审查意见,报研究生院审定。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招生计划单列。

5、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博士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生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西南民族大学定向计划的考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调入我校。

7、硕博连读生、招生资格审核制及普通招考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8、导师未缴纳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资助基金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生。

三、调档时间和要求

1、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6月5日前将档案直接转入录取学院。

2、普通招考(含招生资格审核制)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其中考生为应届硕士毕业生的须在6月5日前将档案直接转入录取学院;考生为非应届硕士生的须在5月15日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寄或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寄者以邮戳为准),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西南民族大学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须在5月15日前提交定向协议书。

 四、学费和奖助学金

所有录取的博士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按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执行,每生每年10000元,按学制收取。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博士生设立学业奖学金(标准:1万元/人·年)和助学金(标准:1.5万元/人·年),支持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博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五、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和本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4月26日~5月5日。5月6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拟录取名单。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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